2017-09-01

【投書】政府不留給醫師活路嗎

文/醫勞小組成員、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發起人陳秉暉

醫師納入勞基法是現任總統蔡英文在選舉前所做的承諾,在新政權上台後不久,就由前任衛福部長林奏延揭示了 2019 年 9 月納入勞基法的時程。但承諾歸承諾,政治人物的信用終究只是一張空白支票,相關配套牛步進行,又逢醫學教育大老、醫院管理階層群起以荒謬理由反對,醫師們從引頸期盼政權的新氣象,漸轉焦慮於勞基法是否又是夢境一場。果不其然日前衛福部及勞動部聯手演出跳票大戲,相互推托以後,眼看納入勞基法又是遙遙無期。

未納勞基法影響大

目前檯面上大家對於勞基法問題都聚焦在工時上,這個爭議也最常被醫院經營者拿來操弄,以「開刀開到一半醫師要下班」等言語製造大眾恐慌。我們認為工時問題回到「勞資協議為主,政府監督為輔」的原則上並非不能解決,但勞基法並非僅對於工時有所規定,倘若讓醫院管理者藉由此次機會逃離勞基法約束,往後幾十年的醫師可能沒有任何活路。

舉例來說,最近熱門的醫院「保證金」或「違約金」爭議,在勞基法第 15-1 條中明確規範,如果醫院要設置「最低服務年限條款」(例如提早離職要付違約金)不得「逾越合理範圍」,但如果醫師沒有勞基法的保障,恐怕醫院可以不改善勞動條件及待遇,同時設下超高的違約金門檻,藉此讓醫師受壓迫又動彈不得。

再者,勞基法明訂「女性夜間工作」、「延長工時」需經過勞資會議同意,藉此可向僱主要求更完善的保障,如果規避勞基法,就是在剝奪員工藉由「勞資食言背信的政府不留給醫師活路會議」團結監督資方、提醒管理者提升待遇的機會。最後,目前醫師因為未納入勞基法,完全沒有「勞工退休金」的福利,也讓醫院少掉每個月 6% 的勞務支出。如此看來,工時只是醫師納勞基法爭議當中最表淺的議題,實際上醫師勞動保障的匱乏還有更多。

規避保障勞動權益

今天政府拋出「責任制不能解決問題」的風向球,配合醫院協會、醫學教育大老的盤算,極力推動以醫療法處理醫師高工時問題,其實就是在規避給予醫師完整勞動權益保障,用虛假的「評鑑」機制冒稱改善工時,更讓勞工團結、勞資關係正常化寸步難行。倘若如此,「街頭相見」便成勞工對待不義政府的最終手段,在此同時民眾的健康權益也因為政府的怠惰而分秒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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