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7

【公告】護理人員遭逼簽「服務態度合約」 勞動部:醫院違法 @風傳媒

生病本身就不是舒服的事情,患者痛苦,再怎麼有效的治療都可能漫長煎熬,令醫病雙方處於緊張關係;醫院若是要求醫護人員凡事「以客為尊」,服務必恭必敬,不從者祭出革職處分,這不只是對於醫護專業的蔑視,也是在拿病人安全開玩笑!
「勞動部表示,近期接獲相關護理人員反映,遭醫療機構要求簽署『服務態度合約書』,凡被反映服務態度欠佳之同仁,1年超過4次以上一律解僱。勞動部強調,醫療機構如欲提升護理人員的服務態度,應經由管理制度對員工加以輔導協助改善,不得以累積違反次數而直接予以解僱。」

全文連結:http://www.storm.mg/article/16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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