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9

【文章】〈澄社評論〉工時爭議不忘健康 (張恆豪、王榮德) @自由評論網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026533
台灣勞工工時過長,已是不爭的事實;二○一四年台灣勞工全年總工時為2134.8小時,為全球第三,遠高於OECD公布的平均工時1766小時。台灣勞工之所以必須長時間工作,甚至有自願加班的情形,根源多半是由於資方全面壓低本薪,許多人必須仰賴長工時工作賺取加班費才能維持生計。資方為適應不同企業市場需求,主張彈性工時;但也不應忽視勞工休息的需要。我們應該檢視長工時與工時彈性化對健康之影響。
一般工作時,由於需要全神貫注,原本就會交感神經興奮,血壓比休息時高。我們團隊連續監測加護病房護士二十四小時血壓及心電圖發現:工作時的血壓,相較於休息日平均,收縮壓高十二毫米、舒張壓高九毫米汞柱。人的心臟每天收縮至少十萬次,把血液送至全身;每次的搏動由於血壓升高都需更用力,使得心臟及血管更易折舊及硬化。我們另一個監測二十四小時血壓研究,發現在控制性別、年齡、糖尿病、身體質量指數、高血脂症及高血壓數 年後,二十四小時平均血壓越高者,其頸動脈硬化越嚴重;也表示中風風險升高。夜班工作者所受到的心臟負荷又比白班工作者來得更高,睡覺時收縮壓比平時高五毫米汞柱;往往引發睡眠障礙、疲勞等問題。刺胳針雜誌(Lancet)於二○一五年發表的研究也發現,比起標準工時(一週四十小時),長時間工作(每週超過五十五小時)會使得到冠狀動脈心臟病的風險增加十三%,腦中風的風險增加三十三%。輪班、夜班及長時間工作,也較易發生職災與決策出錯;美國對醫師連續值班工時限制的出發點,主要就是在維護醫療品質與保障病人的安全。
其實「一例一休」的爭議,應當回到保障從業者健康面,來創造勞資雙贏。畢竟過勞所可能導致的心血管傷害、老化是再多的加班費也換不回的;一旦發生過勞死,公司業務與生產線也會大受損失。因此,若是雇主與勞工同意於休息日有加班的需求,也應當規範在加班費之外,提供充足的補休制度。考量輪班以及夜班工作者受到的健康衝擊更大,建議勞基法應參考國外規範,訂定輪班及夜間工作之工作時間上限與合適的休息時間。(作者為成大醫院職業與環境醫學部醫師)

2016-08-24

【公告】住院醫師工時回報App使用情形調查

各位住院醫師大家好,相信許多人目前手機上都安裝了衛福部的「工時回報APP」,上下班要以手機打卡。

簡單講原委,過去為了改善住院醫師過勞問題,衛福部制定了俗稱「八八工時」的評鑑規定,但結果差強人意;由於住院醫師工時依然居高不下,並且要為了幾年後納入勞基法做橋接,衛福部又提出「住院醫師工時改善計畫」,鼓勵各醫院提出工時調降方案並且給予獎勵金,其中為了更確實掌握各醫院執行情形,設計了目前大家手上的APP。

我們知道這套系統對許多人來說並不實用,上下班都要打卡的要求有些累贅,打卡一次50元的獎勵金僅是聊勝於無,但我們還是希望大家能夠確實依據實況,登錄你確切的上下班時間。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若是每次都依系統預設的下班時間打卡,就沒辦法反應實際工時狀況或人力缺口,也讓僅有名目而無改善的醫院可以輕鬆取得獎勵金。

但近一個月來,我們也聽見許多來自住院醫師所說,除了「麻煩」以外的抱怨,表示無法確實打卡登錄工時:
  1. 醫院明示暗示必須按照預設時間打卡,否則會「害大家領不到獎勵金」。
  2. 區域醫院特定科別(神外、整外、骨科等),如果按照實況登錄工時,很容易被發現因為住院醫師數非常少。
  3. 某些醫院或科別潛規則,週末即使不值班還是要來醫院上半天班,但這些時間根本不會被記在工時系統裡。

曾有總醫師告訴我們,他還是期待底下的住院醫師們照實打卡,因為「這可以作為爭取補充人力的依據」。我想這也是我們及政府單位的初衷,要Evidence-based才可以掌握問題嚴重度並且改善。當然目前系統的運作和政府單位的作為,都還有不足之處,我們也希望可以蒐集意見並且集中反映,包含在本小組受邀擔任代表的衛福部「醫師勞動權益推動小組」會議當中爭取。

如果您願意,請以一分鐘協助我們完成底下這份表格: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t65HdoMGwto3NqWPRfWGvXgQXE8DiTzDvWg-3j8zxSRaLOg/viewform

2016-08-21

【文章】醫師納勞基法》醫師觀點:大老不贊成適用 新秀支持基本人權 @風傳媒

【勞基法是不容被剝奪的基本人權!】
  成大附醫住院醫師、前台灣醫學生聯合會會長張恆豪認為,只要是受雇醫師,無論住院醫師或主治醫師,都應獲得《勞基法》的保障,這是醫師不容被剝奪的基本人權。更甚者,國內住院醫師目前每周工時約80小時,幾年前更高達90到100小時,不但普遍高於主治醫師;又住院醫師的備勤(on duty)、備援(on call),就算不待在院內,也要待在醫院附近或宿舍內,也與部分主治醫師要把研究、教學時數也算在工時內的情況,完全不同。 

  因此,張恆豪主張,衛福部不但應讓所有住院醫師都納入《勞基法》,且時程應愈快愈好,沒有拖到3年後才能上路的理由。至於主治醫師,他則認同可以保留彈性,即原則上也適用《勞基法》;若不願意者,亦可比照開業醫師,與醫院另行簽訂非受雇關係的合作契約。 

  針對有醫院管理者反映,一旦醫師全面納入《勞基法》,勢將造成醫院人事成本,乃至於全民繳付之健保費倍增,對此張恆豪也抨擊,這完全是刻意簡化問題的說法,目的只是為反對而反對。

【醫院支出就算增加 也不致於倍增】
  工時只是《勞基法》對勞工提供各項保障的內涵之一,事實上,即使醫師納入《勞基法》,工時也會依《《勞基法》》第84條之1另行議定,絕對不可能跟一般勞工一樣。更何況,醫院管理者也不是笨蛋,一旦醫師納《勞基法》,院方自會視醫師的新訂工時調整薪酬計算方式,「醫師納《勞基法》縱使有可能造成醫院人事成本增加,但絕對不會誇張到倍增的程度。」 

  至於對一般健保納保人的衝擊,張恆豪強調,國內醫院分地區、區域及醫學中心三級,住院醫師幾乎都集中在醫學中心;事實上,只要健保配合醫師納《勞基法》,同步檢討現行轉診制度及各級醫院給付公平性的問題,提高民眾健保費,應非唯一或必要手段。

2016-08-09

【公告】安全護病比 不會增加醫院財務負擔

DPE今年5月發的實況報導,發現內容有許多表示安全的護病比的好及高護病比的壞,包含:改善工作環境及病人照護、高護病比危害護理人員及病人、高護病比導致嚴重的人力資源問題、安全護病比留住護理人員、安全護病比不會增加醫院財務負擔、護病比入法已成各州趨勢。

「安全護病比並不會增加醫院財務負擔」這一段的翻譯如下:
  1. 雖然一些批評者聲稱,強制性的護病比使得醫院需負擔高運營成本,但是多數研究表明,安全人員配備比是划算的。
  2. 高周轉率和高水準的護理人力,增加平均住院花費(住院治療成本,也包括管理)和整體運營成本。
  3. 安全護病比改善了護理人員的表現和患者的死亡率,也降低離職率、員工成本、醫療糾紛。

註:DPE是美國勞工聯合會-產業工會聯合會(AFL-CIO)下的半自主部門,應該是屬於一些有執照的專業人員可以加入的工會。
◆ 文章連結:http://dpeaflcio.org/programs-publications/issue-fact-sheets/safe-staffing-ratios-benefiting-nurses-and-pati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