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4

【文章】別因為奴性害死病人,過勞看診才是不負責任 (陳亮甫) @BuzzOrange

https://buzzorange.com/2016/07/04/doctor-strike-for-right/

【醫生罷工沒有錯】

華航空服員的罷工成功經驗,宛如台灣一灘死水勞動環境的一劑強心針,帶動更多勞工思索如何起身改變自身勞動條件。要感謝社會大眾的獨特關愛,讓「醫護要不要跟著罷工」的議題一下子躍上新聞版面,幾個長期以來努力經營的醫事人員勞動團體,也正好藉此機會更加為人所知曉。
醫護人員罷工有沒有可能?答案當然是有的,我們不僅獲得法律的允許,並且我們也具有道德上的正當性,因為缺乏理想的勞動條件,就無法給民眾完整的照護甚至可能造成傷害,爭取勞動權益其實也是在捍衛民眾的健康…。
  • 為了爭取勞動權益抗爭,才是對病人負責
首先我們要先拋開「捨不得放下病人」這個包袱,其實醫療機構的罷工還是會保留急診重症、急性病房照護人力,可能只是透過暫停門診、急診輕症的方式,使得醫院資方蒙受極大經濟損失,藉此塑造談判的壓力。另外一方面,罷工當然一定會對定期回診、輕症投醫的穩定患者造成不便,但如果不透過製造大眾困擾的方式,議題也難以炒起新聞熱度,引出政府與資方出面妥協。
不過以上講的都有點遠,發動這些大型勞資爭議的前提,都是要組成一個以基層為主體的「工會」。這個自由加入的工會與醫師、護理師都必須參加的「公會」不同,具有更多發動勞資爭議的權限,法律也對於工會會員參與「爭取勞工權益」事務,有一定程度的保障而免受資方的「秋後算帳」。
  • 工會是為了戳破「共體時艱」的謊言
那麼難道加入或組成工會,就是為了罷工嗎?其實我們可以不用把目標設得太遠,舉個例子來說,護理人員超時工作、領不到加班費的狀況嚴重,一個勞工或有怨言,除了懼怕向管理階層反映的壓力以外,更往往說服自己「反正大家都這樣,其他人都沒在抱怨」而默默承受血汗的勞動條件。
但如果有了工會,除了代表個人出面提出勞資爭議調解,也更有條件及經驗發動「勞動檢查」糾正雇主的不當行為,倘若匯集多數會員的不滿向資方索討積欠的報酬,則醫院便無法各個擊破或拿出「共體時艱」的說法來逼迫個人就範,近期北市聯醫工會籌備會便示範了一個積極作為工會的重要性。
  • 醫病關係緊張當下,工人團結組織的角色
再舉例來說,醫療糾紛的發生人人避之唯恐不及,工會日常就應該站在監督醫院資方的角色,要求補足人力、建立各種SOP、加強新進人員訓練,避免因為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疏失。一旦發生醫病衝突例如「奧客」急診暴力,工會的存在更進一步避免醫院息事寧人,需力挺員工追究施暴者責任,因為勞工團結的意義,便是要阻止資方以「待客至上」的要求,侵害基層勞工。
就算最後走上法律途徑、法院判決醫院方有疏失應負賠償,工會也應挺身而出避免不當的轉嫁;甚至在某些情況,醫療疏失確實發生了,但其實來自於人力不足或醫療人員的過勞,法官判決也許不會細究原因,但工會可以本於捍衛勞工權益的初衷,轉而要求醫療機構承擔一部份的責任。
  • 重拾醫事勞工的覺悟與責任
目前全台灣有若干護理師所組成的全國性產業工會,同時在數間醫院也成立了自己的企業工會,在「醫療崩壞」逐漸降臨之時,勞工團結的重要似乎逐漸為人所認識到。
當然醫療工作現場,有太多不利組成工會的因素,包括缺乏空閒時間、醫院裡面上對下統制的氛圍,使得勞工只能沉湎日常「小確幸」,看不見團結的契機。又或者以醫院的「合夥人」自居,認為要改善勞動條件惟有為醫院帶進更多收益,一個與資方對抗的工會,想當然爾不會是個選項。
總而言之,與其抱怨民眾不支持罷工,或者淚陳不忍心放下病人,我們更應該看到的是自身組織的鬆垮,以及工會的孱弱體質,隱忍資本與國家無止盡的掠奪。先天不良的我們也沒有悲觀的權利,與其羨慕別人,我們更應該拿起作為勞工的覺悟,這也才是對心心念念的病苦大眾最終的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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