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5

【文章】自由開講》實習醫學生勞動權益運動的重要意義 (陳亮甫)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breakingnews/1089524
◎陳亮甫
實習教育對於醫師養成過程具有重要的意義,這是一段兼備學習與工作性質的時期,同時也意味著執行工作必須接受監督、容許犯錯,一個優良的教學環境與工作保障自然是養成優質醫事人員的關鍵基石。然而台灣的實習醫學生權益目前欠缺明文法律規範,雇傭關係不被承認之下,連一般勞工所享有的勞健保都沒有,倘若醫院未投保商業團保,那麼一當面臨職業災害風險,對員工與家屬而言便是精神與經濟上的噩耗。
或許有人會說,職災意外機率很低,一年或兩年的實習醫師生活也是一瞬即逝,沒有用力爭取權益的必要;甚至有學生自我滿足地說,有實習機會就是企業/校方對自己的恩賜,太要求權益會使得師生關係緊張。這樣的說法便落入資方節省成本的陷阱,一旦有了好用的實習生、臨時工,誰還要聘用正職員工?一旦實習醫學生可以被低薪予取予求,醫院更加沒有動機想要補足醫院的人力缺口。實習生甘於被打折扣的權益,其實是在和自己未來的勞動條件過不去。
實習醫學生在工時、工資方面的勞動保障勢在必行,然觀目前政府的角色,多半是忽略實習生勞動事實、罔論雇傭關係,或者制定寬鬆至極的《辦法》,變相鼓勵雇主苛待實習生。高雄與新店二處氣爆以後,勞工團體指出我國相關法規裡並未針對管線安檢人員人力訂出嚴格規範,民營化的天然氣事業為求降低成本,增加單位人力的勞動密度,居民的安危宛如走鋼索一般仰賴運氣(http://laborrights.net/?p=361)。在醫療場域裡頭,每一個動作都涉及生命安危,我們斷不應該等待下一次的災害來教導我們教訓。
觀目前實習醫學生教學內容,唯一稱得上保障的是一份《實習醫學生臨床實習指引》,然而不管是每人照顧病人數、工作時間等規範,對醫院實質約束力不高,甚至有教學醫院為求提高收入,溢收兒科輕症病患,迫使甫結束一般醫學教育的五年級醫學生也要熬夜值班、負擔照顧病人的工作,此舉亦使醫療品質堪憂。在實習生勞動議題上,勞動部切莫自我閹割,而教育部、衛福部更應該一掃踢皮球的慣習,每每遇到問題都只會演出一場「依法行政愛莫能助」的戲碼,非常可笑。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執行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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