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5

[秋鬥] 2012秋鬥:人民向左轉

2012秋鬥[人民向左轉]
醫師勞動改革小組 
 


政策右傾、醫療財團化,醫師勞動權何在?
在政策的開放之下,越來越多的醫院是由轉投資的財團來經營,如台塑企業的長庚醫院、國泰集團、奇美集團、義大醫院等。然而財團化經營之下,人滿為患的醫學中心,大排長龍的景象,醫護人員處理病人的病痛、看門診做檢查,都有如生產線上的場景!病人做為生產原料,一個個進到大醫院、醫學中心,不管以什麼形式,經過醫院裡的工人們的維修或加工,成為一個良好的健康的人送出醫院。這樣的生產線,早已被財團企業化經營下的醫院,給完整順暢的建構出來,而醫護人員就有如生產線上的工人般,晝夜不停的處理著湧入的病人,但創造了所有的剩餘價值卻全數被財團無償竊佔。沒有勞基法保障的醫師以及其他醫療工作者,其在當中付出的心力,所值多少?其勞動權益在以利益最大化為目的醫療財團巨人前,只是更加難以捍衛。
 
超時工作似酒駕,病人安全何在?
近幾年醫(學)生過勞的新聞頻傳,根據今年本小組的問卷調查顯示,每周平均工時中,實習醫學生為89.1小時,住院醫師為104.6小時;平均最長連續工時部分,實習醫學生為33.5小時,住院醫師為37.55小時;住院醫師部分皆遠高於美國ACGME規範的80及30小時。
如此令人心力交瘁的長時間工作,不僅嚴重侵犯醫師的勞動人權,對病患的就醫權益也有負面的影響;國外的研究指出,24小時不眠不休工作的住院醫師之反應能力跟醉漢沒有差別。
因醫師過勞而導致的五大科(內、外、婦、兒、急)人力流失等問題,最終還是要民眾承受,造成醫院賺大錢人民倒大楣的現象,因此為保障民眾權益,規範醫師工時以避免醫師過勞有其必要性。

課稅時是勞工,過勞職災時就不是!? 
另外民國一百年衛署醫字第 1000200812號函、復衛署醫字第1000210622號函皆明確表示,醫療機構與其所屬醫師為僱傭關係,並應依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類繳交薪資所得稅。故醫療機構下的受雇醫師,無論主治、住院或實習醫師皆為勞工。但奇怪的是,當政府要課稅時,醫院所屬的醫師就是勞工身分,可是一涉及工時保障、職災賠償或勞基法中其他基本勞動權益保障條文時,就又忽然不是勞工身分。我們強烈呼籲行政院,不得再以雙重標準看待醫師,既然衛生署已認定醫療機構所屬醫師是僱傭關係,勞委會就應該正視醫療場域中的勞動事實依勞基法第三條將受雇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

走出白色巨塔,貼近勞動人權
我們希望能藉由邀請醫(學)生走出白色巨塔、參與秋鬥,一起走進與我們息息相關的人群。
實習醫學生是勞工,醫師是勞工,勞動者,團結起來!發生在工人、農民、原住民、外勞和外配身上的事,也是會發生在醫(學)生身上的事。當我們走出醫院、走上街頭,再度進入醫院的時候,我們會對於這個世界的苦難更加同理。明白不平等的所在,將使我們更能與他人站在一起,也會使大眾更加明白,為何需要同我們改革這個崩壞中的醫療環境──正因為醫療環境與所有人都如此地緊緊相依。
是的,走上街頭不會馬上改變什麼,搖旗吶喊也不會有即刻收穫,然而現在惡劣的醫療環境本就是日夜累積促成,改革之路怎可能會一夕之間到達終點?

我們的訴求:
一、要求勞委會盡速將實習醫學生以技術生身分納入勞基法
二、要求勞委會將受雇醫師全面納入勞基法
三、請衛生署支持實習醫學生和受雇醫師納入勞基法

聯絡人:
洪同學 0919063801
金同學 0916211707

醫勞小組FB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MEDLabor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