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0

[聲明] 4/19『實習醫學生工作安全檢討記者會』會後聯合聲明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台灣醫學生聯合會 4/19『實習醫學生工作安全檢討記者會』會後聯合聲明

民國一百年四月在成大附醫實習的實習醫學生疑似過勞致死,實習醫學生定位不明、缺少職災給付、工作超時等種種問題因此受到各界重視。然而,事情發生一年過後,實習醫師超時工作的問題遲未獲衛生主管機關提出具體有效、全盤性的解決方案。四月十九日記者會中,衛生署和教育部針對衛生署於會中針對實習醫學生的保障做出相關說明:

1.  衛生署表示將透過教學醫院評鑑和定型化契約保障實習醫生的權益。

2.  教育部表示已規範各大專院校為實習生投保傷害險,並委由醫學生進行實習工時調查,教育部也將全力提供協助。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醫勞小組〉和臺灣醫學生聯合會〈醫聯會〉在此有以下幾點回應:

1.  現有實習醫學生和醫院簽署的同意書、訓練計畫等內容即類似訓練契約,但事實證明,徒有形式的契約無法解決實習醫學生缺少職災給付、工作超時的問題。目前評鑑形式則侷限於讓醫院自行回報缺失,缺少醫療現場作第一手的勞動觀察,易流於表面工夫,並徒增醫事人員繁冗的文書作業、工作之餘的額外負擔。

2.  傷害險於保險人遭受到非疾病引起的意外傷害,導致殘廢或死亡時,給予保險金額的理賠,但是醫學生實習時最常遇到的針扎、過勞等職業傷害,由於並非直接導致醫學生殘廢或死亡,故不在傷害險的理賠範圍,因此傷害險並無法保障實習醫學生的權益,勞工保險仍是現有制度中最完善的措施。

3. 譴責衛生署的藉口託詞與反對干預。無論是實習醫學生或醫師的過勞問題都是「勞動問題」,應屬於勞基法和勞保條例等勞動法規的適用範疇,所有勞動問題都在勞基法等相關勞動法令中有所處理,也能適用工時制或責任制等種種不同工作類型,也才是職業醫學科所受理的「過勞」範圍。在醫師過勞問題中,衛生署作為管理階層不宜球員兼裁判自行訂立定型化契約或教學醫院評鑑等方式來迴避問題,衛生署不僅缺乏勞動檢查和勞工申訴機制等有效機制,也不具勞動專業不宜干預介入勞動問題。我們在此呼籲缺乏勞動專業的衛生署尊重專業不要介入勞動問題,不要反對實習醫學生或醫師納入勞基法成為血汗醫院的幫兇,讓醫師過勞的勞動問題由具勞動專業的勞委會作為主管機關負責。

4.  譴責勞委會的消極態度。過去一年勞委會不僅在實習醫學生的工作安全改善上沒有給予協助,在與醫勞小組的協商中還持續反對實習醫學生納入勞基法,即便18日召開的會議中已作成決議「實習醫學生與醫師勞動保障以勞基法為主,並推動納入勞基法」,但卻未提供任何時間表。我們在此呼籲勞委會應遵守18日會議決議,限期改善監察院血汗醫院報告中實習醫學生與醫師勞動權益遭侵害的問題,在明確時間表下,推動實習醫學生與醫師納入勞基法並盡速將醫療保健業納入技術生認定,對於實習醫學生與醫師的勞動權益給予最基本的重視。

5.  感謝鄭汝芬委員、蘇清泉委員和吳育仁委員共同代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支持修法,我們將和委員研擬法案條文,盡速修法讓醫事相關科系實習生(包含實習醫學生)比照技術生准用勞基法,於實習期間享有工時規範、職業災害補償,並受到其他勞工保險等有關規定之保障。同時,最重要的是,讓這樣的規定能適用在林彥廷醫師身上,也讓過勞死的職災認定得以進行,才能給林彥廷醫師、以及林彥廷醫師的家屬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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